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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公开如下:
一、危险废物
1、废气墨斗片一年产生量<300kg
2、含油墨、酒精抹布一年产生量<84kg
3、废水一年产生量<900kg
二、危险废物去向
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落实防渗漏、防流失、防扬散等要求。对委托的处置单位资格和技术能力进行核实,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运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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