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要求,产生固体废物的单位需依法及时公开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我司现就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1. 管理遵循标准:公司对废物的管理严格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恪守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工作方针与“三同时”规定,确保生产建设与环境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2. 防治核心原则: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
3. 申报登记要求: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已按国家及市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相关规定完成申报登记。
本公司主动公开上述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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