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对产生废物的管理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的要求。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市环保局污染源申报登记的有关规定进行申报登记。主管部门对管辖范围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处置活动进行现场检查并索取资料。
在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泄漏事故时,有关单位及负责人须立即采取措施,消除污染危害,并及时报告,接受调查处理。严禁向危险废物处置场所以外的区域倾倒、堆放或排放。
危险废物的贮存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并设置识别危险废物的明显标志。对于危险废物的收集、运输、贮存,须按危险废物特性进行分类包装,包装的容器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密封性,以防止危险废物的泄漏和扩散。包装容器上应清晰标注危险废物的名称、特性、数量、日期等信息,以便于识别和管理。运输危险废物的车辆和工具应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和应急器材。运输过程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危险货物运输的相关规定,确保运输安全。在危险废物的贮存过程中,要定期对贮存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同时,要建立完善的危险废物管理台账,详细记录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等环节的信息,做到有据可查。对于不再使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要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现将2025年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公示如下:
废物类别 | 废物代码 | 废物名称 | 本年度计划产生量(吨/年) |
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 | 900-404-06 | 废有机溶剂 | 0.03 |
HW08废矿物油与含矿物油废物 | 900-249-08 | 废矿物油 | 0.3 |
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 | 900-015-13 | 废树脂 | 0.2 |
HW29含汞废物 | 900-023-29 | 废灯管 | 0.01 |
HW49其他废物 | 900-039-49 | 废活性炭 | 0.5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1-49 | 废油漆桶 | 0.3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1-49 | 废试剂瓶 | 1.2 |
HW49其他废物 | 900-047-49 | 废液 | 2.3 |
作者(陕西杨凌来富油脂有限公司,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03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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