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总经理是公司污染防治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公司污染防治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2、公司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各专业领导组成的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 长:陈修慧
副组长:陈光灿
成 员:于庆军、方永丰、陈玉峰、付卫华、徐佳佳、刘晓迪
3、安环部负责公司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把目标和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部门,并做好日常督促。确保公司合规经营。
4、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污染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各部门必须把污染防治工作纳入本部门日常管理工作中。
5、各部门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各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相关管理制度,减少废物转移、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废物排故,并接受监管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6、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防止废物转移、运输、贮存、处置过程中的二次环境污染,减少处置过程中的废物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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