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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 的通知》 (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同时根据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吉安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涉变动污染影响类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的通知》(吉市环评字〔2023〕50号)的文件要求的有关规定,经充分论证,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江西玖嘉壹玩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亿只儿童玩具生产出口项目 ”建设方案的变更界定为“非重大变动”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未发生重大变化。
现将江西玖嘉壹玩具有限公司非重大变动说明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江西玖嘉壹玩具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亿只儿童玩具生产出口项目
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工业园南区
建设单位:江西玖嘉壹玩具有限公司
变动内容概述:
(1)原环评内容设计为,所有生产用到的丝印网版全部外购,但因生产、制版周期及品控要求,部分小的网版实际厂内制作,制作过程会产生少量废水及废气,跟随新增的工序,建设了制版过程的废水治理设施,制版过程的废水经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不增加污染物排放。配套建设的废水治理设施,使得废水全部循环使用,本工序对整体项目而言,不会增加污染物排放。
(2)增加打样过程的斜台,(给客户制作确认样的作业台,称作斜台,斜台打样用的原料全部同生产时用的原料,使用量不会增加,从现有的原料中称取少量用来打样,打样过程不新增原料使用种类及排放新的污染因子),打样斜台作业区做好了废气收集措施,同步完善了斜台作业区建设内容的废气收集治理措施。
(3)由于设备型号变更,减少了设备数量,4Kw的高频机由50台变更为32台,2.5Kw的高频机由10台变更为3台。由于增加了厂内制作少量网版的工序,设备类别中增加了一台晒网版机。
以上变动,本项目变动内容按照生态环境部《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 号)界定为非重大变动。根据报告的对比分析,经充分论证,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等均未发生重大变动,本项目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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