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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情况
我单位2025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和第三季度未生产,第四季度11月份烘干15天(360h),12月份烘干1天(24h)。
热风炉燃料为煤,热风炉烟气采用脱硫除尘装置处理后经20m高烟囱排放,烟气中汞及其化合物未检出,烟尘、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均能够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标准要求、氮氧化物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要求,各项环保设施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厂界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能够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监控限值要求,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我单位运营期间各污染物均能够达标排放。
总量达标情况
根据核算可知,我单位2025年度烟尘排放总量为0.32t/a、二氧化硫排放量为0.11t/a、氮氧化物排放量为0.29t/a、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为0,我单位为简化管理单位,未许可污染物排放总量,我单位污染物排放量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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