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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础信息 | ||
单位名称 | 广州市森那美富悦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101MA5D49PU9G | |
法定代表人 | 李森耀 | |
生产地址 | 广州市花都区迎春路17号自编1栋(厂房五) | |
联系方式 | 13352855530 | |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 汽车修理与维护 | |
产品及规模 | 汽车喷烤漆360辆、汽车维修1950辆、汽车清洗2200辆 | |
二、排污信息 | ||
主要污染物 | 有组织排放:苯系物、臭气浓度、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 |
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 | ||
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 | 一个排气筒,排气筒为FQ-8138-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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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浓度 | 根据2025年检测报告 | 有组织废气苯系物、臭气浓度、苯、甲苯、二甲苯、甲苯+二甲苯、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2.21mg/m3、309、0.04mg/m3、0.96mg/m3、1.25mg/m3、2.21mg/m3、5.32mg/m3,三甲苯未检出。 |
厂界三甲苯、二甲苯、挥发性有机物、甲苯、臭气浓度、苯、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分别为<0.01mg/m3、0.012mg/m3、0.024mg/m3、0.052mg/m3、<10、<0.01mg/m3、0.25mg/m3 | ||
厂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mg/m3 | ||
污染物排放标准 | 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其余指标执行广东省《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6-2010)第I时段排放限值。 厂界VOCs、苯、甲苯、二甲苯、三甲苯执行《表面涂装(汽车制造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 44/816-2010)表3限值;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 | |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 穗(花)环管影[2021】30号 | |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 / | |
六、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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