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卫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新《固废法》规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固体废物的单位,应当依法及时公开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卫生院2024年度危险废物防治信息予以公布。
一、 危废产生情况
序号 | 危废名称 | 危废类别 | 物理特性 | 危废特性 | 产生量(吨) | 来源及工序 | 责任人 |
1 | 感染性医疗废物 | 841-001-01 | 固态 | 感染性 | 1.2192 | 住院部、门诊、检验科、防疫科 | 孙苏 |
2 | 损伤性医疗废物 | 841-002-01 | 固态 | 感染性 | 0.3196 | 住院部、门诊、检验科、防疫科 | 孙苏 |
2024年产生医疗废物1.5388吨,委托利用处置1.5388吨,其中委托新疆伊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1.5388吨,年底库存量0吨;产生废盐酸0 吨,自行利用处置0 吨,年底库存量0吨;产生助镀槽渣0吨;产生废矿物油0吨;产生槽渣污泥0吨。
二、 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1.各科的医疗废物都由科护士及医务人员分类分装,称重,填写标签后与保洁员进行交接并及时双签名。
2.交接后把医疗垃圾必须用科室专用转运箱封闭式送到医疗垃圾暂存点与后勤进行再次称重,登记,交接双签字。
3.在运送工程必须保证医疗垃圾袋的完整性以及丢失,以免二次环境污染产生交叉感染。
4.后勤主任负责监督医疗废物暂存点的卫生清洁,洗消,空气消毒,医疗废物管理人员的自我防护,日常收集交接,清运的情况。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卫生院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工作制度
一.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运送车辆的出入。
二.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有严密的封闭措施,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避免阳光照射,并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三.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设施设,备定期清洗和消毒。空气紫外线照射消毒≥1h,物表用有效氯1000mg/L含氯消毒剂擦湿。
四.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配备灭火器材。
五.设专(兼)职人员管理,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的管理人员应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员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实行日报制度,工作人员应将每天产生的医疗废物情况以月报表的形式上报给院感科。
七.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二天(48小时),医疗废物转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转移相关规定。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卫生院
医疗废物内部集中收集制度
一.各科室每天,周围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的定时将标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塑料袋盛装的医疗废物分类使用专用封扎签封扎袋口,并准确填写和挂上医疗废物类别标签(包装物无渗漏、无遗撒)后,按规定时间与科室卫生员交接、过秤、登记、双签名。
二.各科室,周围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的要求,分类收集的医疗废物,交接时包装物或容器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卫生员必须拒收,就地整改后再交接。周围卫生院,村卫生室以及个体诊所的要求
三.卫生员将医疗废物按规定路线和指定时间送暂时贮存地点时,应分类与暂存地后勤人员交接、过秤、登记、双签名。并按指定地点存放,不得露天存放。(其它卫生院记录送到的时间)
四.暂存地后勤人员在接触医疗废物前应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或隔离衣、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防刺皮鞋或胶鞋)。
五.后勤人员每周与县环保局交接一次,并做好交接登记等手续。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六.卫生员内部运收的专用箱及用品使用后立即进行消毒,保持清洁,并定点存放备用;对医疗废物转运后暂时贮存地点的、地面、空气、用物等应立即进行消毒和清洁,并做好消毒登记。消毒方法:清运后紫外线照射1小时;地面、冰柜以及用物使用含有效氯1000mg/L喷洒、擦拭或浸泡。
七.卫生员、后勤人员与总院暂存点人员应相互尊重、相互配合、相互理解、相互监督。若有违反《条例》的事和行为将依法处理。
八.医疗废物专用箱上必须有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并密闭运送。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卫生院医疗废物
暂存点的工作人员职责
一.负责医院内部医疗废物的收集、管理和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进行医疗废物的交接。
二.医疗废物暂存地点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穿戴个人卫生防护用品(工作服、帽子、口罩、防渗围裙及袖套、手套、胶靴、必要时戴防护镜等)后进入工作场地,并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
三.工作中防止职业暴露,并熟练掌握职业暴露后的应急处理方法和报告程序。
四.负责对收集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五.负责对接收的医疗废物按类别过秤,做好记录。
六、按规定要求及时对暂时贮存的医疗废物进行管理。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七.禁止在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地点“吸烟”、“饮食”,并备有灭火器材,掌握灭火器使用方法。
八.负责办理医疗废物转交手续,依照医疗废物转移交接相关规定填写和保存转移交接记录。
九.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处理。
十.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处置,勤洗手、勤更衣、勤洗澡、勤消毒。
十一.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一经发现将依法处理。
十二.每月将医疗废物按科室分类汇总统计,报送感染管理科备案。
三、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没有发生过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事件)
尼勒克县苏布台乡卫生院 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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