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
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6号)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要求,我单位现申请办理变更(1、新增一座750平方米的危废暂存库,贮存能力为:1000t; 2、新增废水技改项目,相关环评批复文号为:《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关于玉门市一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酸性废水处理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酒玉环审【2023】065号; 3、补充一期后建项目(对甲基苯甲酸、邻甲基苯甲酸、对甲苯腈、邻甲苯腈),相关环评审批号为:玉环发〔2019〕41号; 4、新增硫代乙酸、硫代乙酸钾项目,相关环评批复问号为:酒环审〔2021〕43号)的排污许可证,并郑重承诺对所提交的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