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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市隆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新乡市牧野区小朱庄村,公司成立于1987年,企业原名“河南省新乡市海泰化学制品厂”,2008年更名为“新乡市隆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注册资金3100万元,总占地面积6700m2。目前企业主要从事磺甲基酚醛树脂的生产,现有产能为年产800t磺甲基酚醛树脂。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的审核范围为企业年产800t磺甲基酚醛树脂生产线、企业办公区及其相关辅助设施。其中年产800t磺甲基酚醛树脂生产线主要包括反应车间、锅炉房、包装车间等;辅助设施包括反应废气处理设施、烘干废气治理设施、包装废气治理设施等。
新乡市隆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度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豫环办【2025】2号)等文件精神,于2025年1月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2025年7月28日,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在牧野区组织召开了新乡市隆驰化学有限责任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会,本项目通过专家组技术评审;2026年7月本轮审核工作全面完成,2026年9月本项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报告编制完成。
本次审核重点为反应车间,通过现场调研及数据分析,筛选出11个可行方案,其中无低费方案9个、中高费方案2个;截止到2026年7月,可行的9个无低费方案和2个中高费方案已全部实施,实施率为100%。通过方案的实施使得企业实现了环境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取得的具体效益如下:
节能:节电1.0636万kW·h/a、节天然气15816m3/a;
降耗:节无水亚硫酸钠4.8t/a;
减污:减少非甲烷总烃排放量12kg/a、减排颗粒物864kg/a;
增效:方案总投资48.37万元,实现年度经济效益26.28万元。其中无/低费方案投资2.87万元,实现年度经济效益5.736万元;中/高费方案投资45.5万元,实现年度经济效益20.544万元。
在持续情节生产阶段,公司认真总结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过程的经验和不足,决定成立持续清洁生产审核机构,以便更深入的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取得更多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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