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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指南》、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公司被纳入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要求,于2026年8月份正式启动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按文件要求制定了实施计划,聘请专业咨询单位,指导开展审核工作,以保证审核质量。
通过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及方案实施,力争实现节能降耗、减排增效的清洁生产目标。
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联系电话18633138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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