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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1、企业名称:兰州丰泉环保电力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公司
3、法人代表:赵宝
4、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盐场路街道罗官村肖家窑南侧
5、邮政编码:730200
6、联系人:黄金强
7、生产情况:公司一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2000t/d,配置3台700t/d 机械炉排焚烧炉+3台63t/h的余热锅炉+2台2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公司二期工程建设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500t/d,配置2台750t/d机械炉排焚烧炉(与余热锅炉一体化布置)+1台40MW汽轮机组+1台42MW发电机组,二期项目于2023年9月开始建设,2024年12月二期项目建成,2025年12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工作。
8、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厂区设置5台机械炉排焚烧炉,其中:一期3台700t/d焚烧炉、二期2台750t/d焚烧炉,焚烧烟气主要为烟尘、SO2、NOx,一氧化碳、氯化氢、Hg及其化合物、Cd+Ti、Pb+Sb+As+Cr+Co+Cu+Mn+Ni、二噁英类、HF等。
一期工程焚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处理工艺,每台焚烧炉各安装1根120m烟囱,采用集束形式排放,每个排气筒分别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监管部门联网。
二期工程焚烧烟气采用“低氮燃烧+SNCR脱硝+半干式脱酸/干法喷射+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组合工艺处理,每台焚烧炉各安装1根140m烟囱,2根烟囱采用集束形式排放,并各安装在线监测设备并与监管部门联网。
焚烧炉废气各污染因子排放均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及修改单相关标准的限值要求。
炉渣坑废气、飞灰仓、石灰仓废气中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新污染源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渗滤液处理站废气中氨、硫化氢、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限值。
厂界H2S、NH3、臭气浓度均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标准要求;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的限值要求。
(2)废水
一期设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400t/d;二期设渗滤液处理系统1套,处理规模450t/d;处理工艺相同,均采用“预处理系统+高效厌氧反应器+MBR+纳滤+反渗透”处理工艺。
废水主要包括渗滤液、冲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生活污水、初期雨水、地磅区冲洗废水集中收集进入生化系统与渗滤液一并进行处理后中水全部回用,纳滤全部浓水以及反渗透部分浓水回用到制浆用水,反渗透不能回用部分回喷,全厂废水不外排。
9、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2023年公司预案编制小组修订完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通过生态环境行政主管部门完成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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