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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启东金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洁生产环境信息公示
150****8905 发表于 2026-06-18 1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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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加快推进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保护环境,增强企业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同时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6年6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南通爱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启东金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詹荷芳 

3、企业地址: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海路 8 号

4、公司简介:启东金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位于启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汇海路 8 号,总占地面积99903m2,总建筑面积约85940m2,主要从事船用配套设备制造、安装、销售,金属铸造、热处理、锻压加工、白合金浇注加工、金属结构加工与安装。

二、有毒有害物质使用情况

启东金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主要原辅材料包括:硫酸、磷化液、酚醛树脂、醇基涂料等。

三、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污染物排放情况

熔炼、浇注、砂处理、涂装、抛丸、打磨产生的废气污染物有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涂装废气苯、甲苯、二甲苯,浇注废气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厂界无组织废气和厂区内苯、甲苯、二甲苯,浇注废气铅及其化合物、镍及其化合物、锡及其化合物、铜及其化合、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表3中特别排放限值;厂区内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

2、全厂废水污染物排放情况

本项目所针对的废水主要为各类清洗废水,其主要特征污染物指标 COD、SS 和石油类,其清洗废水呈现碱性,总体思路采用物理处理工艺。首先废水进入隔油池隔油,并对废水水质进行均质、均量,通过计量泵向其中加入稀盐酸,将废水调整中性或弱碱性;将调整 PH 值后将废水打入混凝沉淀池,在混凝阶段加入 PAC,在 PAC 的作用下,使废水中的胶体和悬浮物凝聚成絮凝体;絮凝阶段加入 PAM,使得絮凝体变成大质量物体沉淀下来,最终废水经沉淀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启东滨海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混凝沉淀污泥经压滤机去除水分后委托环卫清运。

3、厂区噪声排放情况

全厂主要噪声源为风机、水泵、空压机等生产设备。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少噪声污染。

4、全厂固废污染产生处置情况

本项目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污泥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钢板

、漆渣、废机油等危废交有资质单位处理。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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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启东金鹏船舶工程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
  • 项目位置
    江苏-南通-启东市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6.18 - 2026.0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