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
0
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6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苏环办〔2026〕37号)等法律法规、文件要求, 现将我公司基本情况、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等情况向公众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具体情况如下:
1、 企业名称:维苏威高级陶瓷(中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60820647XW
3、法定代表人:GAUGL HEINZ
4、生产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星明街221号 生产周期:年工作300天
5、所属行业:C3089 耐火陶瓷制品及其他耐火材料制造
6、联系人及电话:杨秋彪 15995574292
7、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生产高级陶瓷产品和冶炼用连续铸造设备,销售本公司产品并从事有关售后服务;陶瓷产品的研发和技术服务,计算机技术服务,提供企业管理与信息咨询服务;从事本公司生产产品的同类商品及原材料的批发、进出口、佣金代理(拍卖除外)及相关业务;道路货运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名称、数量及用途:
| 名称 | 年使用量 | 用途 |
|---|---|---|
| 糠醛 | 1050t | 耐火材料粘结剂 |
| 汞 | 70kg | 产品检测 |
9、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 名称 | 年排放量 | 排放浓度 |
|---|---|---|
| 糠醛 | 0t | 未检出(<1.6mg/m3) |
| 非甲烷总烃 | 0.282t | 0.24~2.07mg/m3 |
10、危险废物产生及处置情况:
| 名称 | 年产生量 | 处置去向 |
|---|---|---|
| 废活性炭 | 68.47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糠醛废液 | 47.25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乳化液 | 14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机油 | 0.8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包装容器 | 0.45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检测废液 | 2.8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清洗废液 | 2.5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毛刷 | 0.01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油 | 0.004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 废防护用品 | 0.01t | 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
11、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①公司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应急物资与泄漏收集设施;
②糠醛储罐区设置围堰、防渗措施,RTO废气治理设施定期维护;
③公司依法申领排污许可登记回执,严格按许可浓度、总量、排放口要求排污,落实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制度。
注:①汞检测过程全程密闭,无汞废气产生,废液100%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②年排放量根据2025年第三季度自行监测报告(KDHJ259319 -1)、2026年第一季度自行监测报告(KDHJ261768-1)及年运行时间核算得出。
③已投产项目危废产生量按2025年实际转移量填报;2026年2月扩建检测实验室项目尚未投产,其危废产生量按环评预测值填报。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