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 | 注册
企业认证
认证企业得专享权限

公示平台小助手

添加官方客服微信

专属人工在线为你服务

iOS/Android

发帖 复制链接 返回
[甘肃] 兰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187****1581 发表于 2026-05-25 13:51
20 0 0 0

兰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兰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础信息

1.企业名称:兰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00MA73JBF01J

3.法人代表:马铖杰

4.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栖云山路773号

5.联系方式:李晓娟1525756****

6.企业概况、产品及规模:

兰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位于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栖云山路773号,生产3大类产品。头孢产品11个:包括年产200t的头孢哌酮酸、年产200t的头孢曲松钠、年产150t的头孢噻肟酸、年产120t的头孢他啶、年产5t的头孢吡肟、年产5t的头孢丙烯、年产20t的头孢地尼、年产20t的头孢克肟、年产5t的头孢泊肟酯、年产20t的头孢呋辛酯、年产5t的头孢他美酯;专科药产品8个:包括年产20t的苯磺酸氨氯地平、年产5t的左旋苯磺酸氨氯地平、年产1t的恩替卡韦、年产50吨的阿托伐他汀钙、年产20t的瑞舒伐他汀钙、年产10t的西替利嗪、年产5t的左西替利嗪、年产5t的非布司他;膳食补充剂产品5个:包括年产80t的苯磷硫胺、年产20t的舒布硫胺、年产50t的磷酸吡哆醛、年产50t的肌肽、年产30t的爱德万甜。

二、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序号

储存地点

名称

最大储存量(t)

1

危化品库4

叠氮钠(迭氮钠)

7.8

2

危化品库4

甲基肼

9.9

3

危化品库2

水合肼

10

4

危化品库4

氯甲酸乙酯

0.3

5

危化品库4

三光气

10

6

危化品库3

三氯氧磷

12.4

7

危化品库3

五氯化磷

2.8

8

危化品库4

甲醇钠

4.9

9

头孢仓库

三氟化硼乙腈络合物

30

10

罐区

乙腈

63.2

11

危化品库2

二硫化碳

7.5

12

危化品库2

苯酚

3.7

13

危化品库1

硫酸

100

14

罐区

甲苯

43.5

15

罐区

丙酮

94.56

16

危化品库1

液碱(氢氧化钠)

92.4

17

危化品库5

氨水

164

18

危化品库2

双氧水

4

19

罐区

二氯甲烷

106.4

20

罐区

乙醇(含无水乙醇)

32.4

21

罐区

乙酸乙酯

72

22

罐区

N,N-二甲基甲酰胺(DMF)

37.76

23

罐区

N,N-二甲基乙酰胺(DMAC/二甲基乙酰胺)

53.5

24

罐区

甲醇

31.2

25

罐区

异丙醇

31.56

26

危化品库5

吡啶

1.4

27

危化品库1

乙醛

12

28

危化品库4

氯化亚砜

87.2

29

危化品库5

N,N-二乙基苯胺

15

30

罐区

四氢呋喃

35.6

31

危化品库1

六甲基二硅胺烷

14.8

32

危化品库4

三甲基碘硅烷

14.5

33

危化品库1

N-甲基吡咯

0.3

34

危化品库1

盐酸(HCl)

98

35

危化品库2

碳酸二甲酯

11.2

36

危化品库1

环己烷

5.5

37

危化品库1

甲基叔丁基醚

0.2

38

危化品库3

钯碳

0.2

39

危化品库4

苯甲酰氯

10

40

危化品库4

四氯化钛

0.5

41

危化品库4

三氯化硼

2

42

危化品库1

三苯基膦

3.3

43

危化品库3

三丁基膦

0.5

44

综合仓库1

戴斯马丁试剂

1

45

综合仓库1

TEMPO

0.1

46

综合仓库1

纳斯特试剂

5

47

危化品库3

硼氢化钾

6.1

48

危化品库1

氯乙酸钠

0.6

49

危化品库5

多聚磷酸

5

50

危化品库2

甲酸

17.4

51

危化品库1

冰醋酸(乙酸)

174.6

52

危化品库5

磷酸

20

53

危化品库1

溴代异丁烷

0.2

54

危化品库4

五氧化二磷

34

55

危化品库5

对氨基苯甲醚

6

56

危化品库1

异香兰素

92.4

57

头孢仓库

HO-EPCP

30

58

丙类仓库

AE活性酯

30

59

丙类仓库

TAEM活性酯

30

三、执行标准

(1)有组织废气排放标准:

颗粒物、非甲烷总烃、TVOC、HCl(三氯氧磷以HCl计)、苯酚、氯苯、甲苯(归为苯系物)、光气、氨、硫化氢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氟化物(三氟化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排放标准;DMF、溴化氢、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二硫化碳、乙腈、乙醛、甲醇、丙酮、吡啶、氯苯、四氢呋喃、环己烷、N,N-二乙基苯胺(归为苯胺类)、甲醇由于未列入《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的控制项目中,参照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溴化氢在《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GB16297中均找不到对应的排放限值,故参照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5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二噁英、SO2、NOX排放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中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它未找到相应排放标准的挥发有机物列入到非甲烷总烃中。

(2)无组织排放标准:

企业厂区及周边污染物监控限值标准:厂界光气、HCl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苯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参照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颗粒物、氮氧化物、SO2、氟化物、甲醇、甲醛、甲苯、苯胺类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标准,其余有机废气污染物计入非甲烷总烃,三氯氧磷计入HCl,厂房外NMHC执行《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附录C.1中的特别排放限值,厂界处非甲烷总烃浓度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限值浓度标准,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

(2)废水

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根据《兰州新区化工园区管理办公室关于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企业排放污水(间接排放)纳管标准的通知》(新化办发【2020】59号)文件要求,公司PH、COD、氨氮、SS、总氮、总磷、TDS等常规污染物执行《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标准》表1污水处理厂常规污染物纳管标准中的低浓度污水接管标准;硫化物、乙腈、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甲苯、吡啶、四氢呋喃、丙酮、三乙胺、DMF、水合肼、异丙醇、甲醇、乙醇、苯胺类执行《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标准》表2特征污染物纳管排放限值标准;其它特征污染物(甲醛、乙醛)因在园区纳管标准中未找到限值,执行《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3)噪声

公司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标准。

四、污染物治理及排放情况

(1)废气

有组织废气处理措施: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组织废气收集系统分为高浓度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含卤素废气及低浓度有机废气收集处理系统,公辅工程废气处理依附于上述废气收集处理系统。

1)车间高浓度有机废气:各车间高浓度有机废气经过各车间一级水喷淋预处理措施后集中汇总,进入厂区RTO废气处理系统(一级水洗喷淋+RTO+一级碱喷淋)处理达标后汇经厂区1#排气筒(35m高排气筒)排放。

2)车间含卤素有机废气:各车间产生的含卤素废气经过车间负20℃深冷+水洗塔预处理后集中汇总进入厂区树脂吸附/脱附处理系统(碱喷淋+冷凝+水喷淋+冷凝+二级树脂吸附措施)进行末端处理,处理后由全厂1#排气筒(35m高排气筒)排放。

3)车间低浓度有机废气:各车间生产过程中因各车间经抽料区、离心开盖后形成的无组织气体经集气罩收集后即为各车间收集的低浓度废气,低浓度废气经过各车间碱喷淋+水喷淋与处理后汇总至厂区低浓废气处理装置碱喷淋+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处理后由全厂1#排气筒(35m高排气筒)排放。

4)含尘废气及无机废气:各含尘废气产生点均经设备自带除尘后经车间水喷淋预处理后同车间其它有机废气接入相应的有机废气末端处理系统;各生产线氯化氢废气中均含有一定的有机污染物,经各车间水洗预处理接入全厂一碱喷淋+冷凝+水喷淋+冷凝+二级树脂吸附/脱附处理。

5)公辅工程经收集后的有组织废气

①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密闭负压收集的废气经生物除臭处理后与各车间低浓度废气共用一套活性炭吸脱附装置吸脱附后经全厂1#排气筒(35m高排气筒)排放;

②危废仓库废气经收集后,经过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经15m高废气排放口(2#)排放。

全厂共设置2座排气排气筒,其中1#排气筒,总高度35米,直径1.0m,位于厂区西北角RTO设备旁边,主要排放经过各车间水洗预处理+RTO末端处理系统处理后的不含卤素有机废气、经过各车间水洗预处理+树脂吸附/脱附末端处理的含卤素废气、全厂除危废仓库以外的处理后的低浓度废气。2#排气筒位于危废库房一侧,直径0.8m,15m高,主要处理和排放危废仓库废气。

根据验收监测报告,1#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³、排放速率最大值为0.07kg/h;二氧化硫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Lmg/m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2mg/m³、排放速率为0.131kg/h;TVOC排放浓度最大值为4.55mg/m³;光气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4Lmg/m³;臭气排放浓度浓度最大值为843mg/m³;氨排放浓度最大值为7.52mg/m³;硫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88mg/m³;二氯甲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Lmg/m³;1,2二氯甲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2Lmg/m³;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22mg/m³;甲醛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03mg/m³;乙醛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4Lmg/m³;丙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8mg/m³;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Lmg/m³;二硫化碳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39mg/m³;吡啶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³;氯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mg/m³;氯化氢排放浓度最大值为28.7mg/m³。颗粒物、TVOC、HCL、光气、氨、硫化氢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其它特征废气污染物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出口二噁英类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0.0014ngTEQ/Nm³、0.0086ngTEQ/Nm³。二噁英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3燃烧装置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0.1ng-TEQ/m³)。

2#排气筒TVOC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44mg/m³;二氯甲烷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3Lmg/m³;甲醇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1Lmg/m³;臭气浓度最大值为328;丙酮排放浓度最大值为3.16mg/m³;乙醛排放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4Lmg/m³;甲苯排放浓度最大值为0.039mg/m³。TVOC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2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其它特征废气污染物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6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

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77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光气、HCL满足《制药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3-2019)表4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甲苯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7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二级标准;其它各污染物浓度均未超出环评报告书中确定的无组织排放相应浓度限值要求。

(2)废水

生产过程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水环泵废水、吸收塔废水、化验废水、树脂再生静置分离废水、地面冲洗水、生活污水、循环水排水、初期雨水。其中工艺废水、设备清洗水、真空水环泵废水、吸收塔废水、化验废水、树脂再生静置分离废水(蒸馏预处理后)收集进入高浓废水收集池;地面冲洗水、初期雨水、循环水排水收集进入低浓废水收集池。

高浓废水经“气浮机(备用)+MPS蒸发+高级氧化(备用)+调节池+UASB+二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低浓废水管网,其中含二氯甲烷废水会在车间进行预处理,通过静置分层+蒸馏脱出前馏分去除二氯甲烷;低浓废水经格栅处理、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汇入调节池,经“UASB+二级A/O+二沉池+混凝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园区低浓废水管网。低浓度废水排放口在接入园区相应的排水管网之前设有监控设施,确保废水达标排放。

根据公司验收检测报告可知,厂区污水处理站尾水出口PH、COD、氨氮、SS、总氮、总磷等常规污染物浓度满足《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标准》表1污水处理厂常规污染物纳管标准中的低浓度污水接管标准;硫化物、乙腈、二氯甲烷、二氯乙烷、甲苯、吡啶、四氢呋喃、丙酮、三乙胺、DMF、水合肼、异丙醇、甲醇、等满足《兰州新区化工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纳管标准》表2特征污染物纳管排放限值标准;其它特征污染物(甲醛、乙醛)满足《石油化工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表3废水中有机特征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

公司噪声主要是生产车间各类机械设备运行噪声。生产设备等全部置于车间内,隔声量可达 15dB(A),同时将项目电机和泵等有振动噪声产生的设备加垫橡胶或弹簧防震垫等措施,并加隔声罩,隔声量可达 12dB(A)。并且建设单位在生产时关闭窗户,减少噪声。根据公司验收检测报告可知,厂界四周昼间、夜间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4)固废

公司产生的产生危险废物为生化污泥、蒸馏、过滤残渣、盐渣等、过滤、分层、冷凝残渣等、废机油、真空泵油、过滤、冷凝、分层残渣等、实验室固废、废活性炭等,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在厂区设置危废暂存库以存放产生的危险废物,对各类危废分类存放。产生的一般固废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送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综上,固体废物均得到了合理处置,固废治理措施有效可行。

五、危险废物处置情况

危废名称

危废类别

危废代码

处置单位

2025年处置量

(吨)

蒸馏残液

HW02

271-001-02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4.9705

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

564.4105

蒸馏过滤残渣

HW02

271-001-02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491

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

3.855

过滤残渣

HW02

271-003-02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4.04

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

4.2795

废弃产品及中间体

HW02

271-005-02

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

0.3445

回收残液

HW06

900-401-06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1.8165

废机油

HW08

900-214-08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0925

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

0.3535

污泥

HW45

261-084-45

玉门市润泽环保再生能源新技术有限公司

5.4215

废活性炭

HW49

900-039-49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5035

废包装物

HW49

900-041-49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9785

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11.077

RTO焚烧砖

HW49

900-041-49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3.6485

实验室危废

HW49

900-047-49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612

甘肃金创绿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3.98

废弃危险化学品

HW49

900-999-49

平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0.079

六、排污许可制度执行情况

公司于2022年首次申领排污许可证,2023年9月1日由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颁发排污许可证。期间由于法人变更、排放标准变更等原因,进行了多次变更,现排污许可证有效期为2022年9月1日至2027年8月31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620100MA73JBF01J001P。根据公司排污许可证,废气许可排放总量为挥发性有机物,废水许可排放总量为CODcr、氨氮,同时要求排放口污染物达标排放。综上所述,公司污染物排放量如下表所示:

总量控制排放一览表

序号

控制指标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达标判定

1

VOCs

0.2507t

5.2t/a

总量达标

2

CODcr

6.829t

142.56t/a

总量达标

3

氨氮

0.2231t

7.13t/a

总量达标


评论 0条评论

0/150

  • 按热度排序
  • 按时间排序
  • 14 主题
  • 0 回复
  • 250 云贝
  • 项目名称
    兰州东瑞制药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项目
  • 项目位置
    甘肃-兰州-兰州新区
  • 公示状态
    公示中
  • 公示有效期
    2026.05.25 - 2026.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