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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令第38号)及《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6]31号)的规定和要求,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信息进行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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