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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盛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行业,由于在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如盐酸(CAS号:7647-01-0)、甲醇(CAS号:67-56-1)、甲苯(CAS号:108-88-3)、丙酮(CAS号:67-64-1)、二氯甲烷(CAS号:75-09-2)等,同时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物质如废钯碳催化剂(HW50/271-006-50)、蒸馏残液(HW02/271-001-02)、废活性炭(HW49/900-039-49)等危险废物,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全省实施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潍坊盛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列为山东省2025年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需开展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潍坊盛瑜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山东嘉宜环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指导下,在当地生态环境管理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从2025年5月份开始启动本轮次清洁生产审核。自开展本轮审核工作以来,在咨询单位的指导下,企业组建了审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审核工作计划、建立了清洁生产制度,确定了对生产三车间(PQQ)装置为审核重点并设置了清洁生产目标。通过全员征集清洁生产方案、审核师咨询、技术专家的现场指导以及进行物料衡算等多种途径,截止期间,共提出清洁生产方案9个,其中无/低费方案6个、中/高费方案3个。
截止到2025年12月份,产生的方案全部实施。共投资96.304万元/年,获得效益23.86万元/年。节约新鲜水1000吨/年,节约用电9万度/年,节省2个人工。减少废水的排放量798m3/a,减排VOCS0.95吨/年,减排颗粒物0.2t/a,减排COD0.07t/a,减排氨氮0.003t/a,改善环境治理设施,降低大气环境风险。审核后,企业达到行业清洁生产一般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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