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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三岩建材有限公司属于C3311金属结构制造,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6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文件要求,银三岩建材有限公司确定为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公司于2026年3月开展了本轮(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按照国家《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现将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有关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公众的监督。
企业名称:银三岩建材有限公司
企业地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龙山北路3406号
法定代表人:张军
联系人:李总
联系电话:18596355558
主要使用的原辅材料:铝板、铝单板、氟碳底漆、氟碳面漆、清漆(罩光漆)、稀释剂、聚酯树脂粉、脱脂剂、无铬钝化剂等。
公司年产能力:铝单板(钣金)100万平方米/a、铝蜂窝板(钣金)20万平方米/a、铝单板(喷漆)60万平方米/a、喷塑板2万平方米/a。
主要污染物:废气:主要包括机加工废气(角磨工序废气、打磨抛光废气、焊接工序废气)、表面处理废气(脱脂废气、钝化废气、烘干废气、调漆废气、喷漆固化废气、喷塑废气、喷塑固化废气);废水:前处理废水、喷漆废水、生活污水;固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油桶、铝下脚料、槽渣、废液压油、污泥、废塑粉、生活垃圾。
主要环保设施:预脱脂槽脱脂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钝化槽钝化废气、脱脂槽脱脂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废气通过二级水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调漆室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喷漆、固化、烘干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帘+气旋+过滤棉+焚化燃烧+沸石转轮(并配备有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危废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预脱脂槽废气、钝化槽钝化废气、脱脂槽脱脂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预脱脂槽废气、钝化槽钝化废气、脱脂槽脱脂废气经收集后通过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烘干炉、固化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并配备有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焊接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打磨抛光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0排放;角磨工序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袋式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11排放;喷塑间喷塑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旋风除尘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生产废水为前处理废水、喷漆废水,生产废水经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废水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聊城市茌平区北控绿源水务有限公司处理后排入茌中河。
污泥、废塑粉、铝下脚料属于一般固废,其中废塑粉回用于生产,污泥、铝下脚料综合利用;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过滤棉、废油桶、槽渣、废液压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间,委托山东晏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噪声:在设备选型上,首先选用装备先进的低噪音设备,并采取适当的降噪措施;冲床、剪板机、折弯机等机加工设备布置在厂房内,并采取基础减震措施;厂区平面合理布局,高噪声设备布置在了远离厂界处,通过距离衰减减轻噪声源对厂界噪声的影响。设备均在厂房内,通过厂房隔音减少噪声影响,场区周围种植了绿化。
主要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颗粒物、SO2、NOx、林格曼黑度、VOCs、苯、甲苯、二甲苯、硫酸雾、氟化物、氯化氢、氨(氨气)、硫化氢等。
执行标准:废气:《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山东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 2375-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铝型材工业》(DB37/2801.2-2019)、《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固废: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定指南(试行)》(公告2021年第82号)、关于发布《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的公告(公告2024年第4号)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噪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企业设立环保管理小组并制定环保管理制度,主要负责项目环境管理工作,定期进行巡检环保设备运行情况、对周围环境影响情况,及时处理环境问题。有应急风险防范措施、编制有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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