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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依据《关于公布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为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现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公司的基本情况(即: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及2024年度生产情况(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的处置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信息
信息类别 | 具体内容 |
企业名称 | 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640181684243352F |
法定代表人 | 马琴 |
企业所在地址 | 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再生资源区块A区 |
行业类别 | 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 |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信息
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有毒有害原料。
三、有毒有害污染物排放信息
有组织废气分别为拆解线产生的废气、天然气锅炉产生的废气。拆解线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为:非甲烷总烃、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锅炉排放中污染物为:颗粒物、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各污染物分别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以及《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四、危险废物管理信息
公司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有: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环节产生的废电路板、废含汞荧光灯管、荧光粉、含铅玻璃、冷冻压缩设备废矿物油;除尘设施活性炭过滤环节产生的废活性炭、;厂区机械设备保养更换产生的废机油、废铅酸电池;废矿物油收集等环节所产生的含油抹布、沾染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
五、环境分险防控信息
(一)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公司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大气污染物防治设施、固/危废贮存设施、噪音防治设施均正常运行,设备管理人员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未发生环境突发事件。
(二)应急预案与演练
已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640181-2025-037-L),明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流程与处置措施
(三)合规管理与监督
公司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640181684243352F001V)许可内容排放污染物,并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制度,详细记录原料使用、污染物排放、废物处置等信息。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途径对我公司清洁生产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
联系人:丁浩(环保专员)
联系电话:18309520253
电子邮箱:1095075454@qq.com
公示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中再生(宁夏)电子废弃物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2026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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