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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晋城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展2026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晋市环发[2026]8号)等文件要求,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需开展第三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现公布以下信息:
1、企业名称: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刘建斌
3、企业地址:高平市马村镇马村村西南0.85km处
4、使用有毒有害原料情况:我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废化学试剂(在线监测废液)、废化学试剂桶(在线监测废液桶)、废活性炭等。
5、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情况
我公司大气污染物主要为NOx、颗粒物、林格曼黑度、SO2等;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全部回用不外排,矿井水经处理后优先综合利用,剩余部分达标外排至马村河。根据监测报告,各项污染物均达标排放。
6、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我公司己与有资质的第三方签订委托处置合同,产生的危险废物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定期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7、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于2023年8月修订了《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编号为140500-2023-469L。
山西高平科兴平泉煤业有限公司
2026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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