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
0
0
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及相关环保法规要求,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积极响应国家绿色制造号召,推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企业基本情况、污染物排放状况、环保措施及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信息公示如下,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于2015年5月成立,总投资11亿元。通过降本增效、提升客户满意度,不断提高市场核心竞争力和品牌价值。实现3GW单晶方棒产能规模,解决就业岗位580多个。
顺应集团战略,公司于2023年实现重大产业转型,从传统的单晶棒生产正式升级为硅芯与YU(致密料)研发生产基地,开启了新的发展阶段。2025年6月,成立切割车间,切割车间是协鑫科技多晶硅事业部为巩固宁夏晶体公司作为全球领先方硅芯企业地位所做的一项重要战略举措。切割车间是直拉硅芯圆棒新建的配套项目。不仅完善直拉硅芯产业链条,还实现从原料到最终产品销售的整体管控,打破硅料和加工两头在外的局面。项目建设共计三期,全部建成后将实现更高效的产能整合与资源协同效应。一期年产量达135余万支方硅芯,满产后预计年度增加产值超5700万元,并为后续产能的持续整合与释放奠定坚实基础。
二、污染物排放及治理措施
1.废气排放及治理
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现场围挡、运输车辆、物料堆放覆盖、洒水抑尘等扬尘防控措施。运营期破碎废气经现有滤筒除尘器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酸洗废气经现有碱喷淋酸雾洗涤塔处理后,经25米高排气筒排放;拆炉废气采用80套吸尘管收集,收集的粉尘回用于生产工艺;切方、滚磨废气采取水喷淋方式减少无组织逸散。以上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氟化物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
2.废水排放及治理
本项目采用排水系统采用“清污分流”,本项目产生含氟废水61.2m3/d(21420m3/a)经化学沉淀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其他生产清洗废水量140m3/d(49000m3/a)经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大部分回用,少部分外排,生活污水量为27.696m3/d(9693.6m3/a)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后的废水433.328m3/d(151664.8m3/a)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中卫市第二污水处理厂)。
本项目依托协鑫晶体污水处理站内现有1套含氟废水处理设备,其中含氟废水处理规模22.5m3/h,采用化学沉淀法,用于处理含氟废水(原料清洗废水和酸雾洗涤塔废水);其他清洗废水经沉淀池采用混凝沉淀+砂滤处理后(处理规模65m3/h)大部分回用,少部分进入厂区绿化。生产废水经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规模20m3/h)处理后排入园区管网。总排口各污染物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NH3-N、TN、TDS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0/T31962-2015)表1A级标准限值要求
3.噪声控制
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减振、降噪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贡献值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管理
危险废物经密闭包装收集后贮存于协鑫晶体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最终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中:废坩埚、废石墨件、废金刚线、废砂轮、废催化剂统一收集后由厂家回收处理,含氟污泥统一收集后送园区固废填埋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区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清洁生产审核安排
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将重点围绕能源效率提升、废物回收利用等方面开展,通过系统评估识别改进潜力,制定清洁生产方案。
审核企业:宁夏协鑫晶体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嘉伦
联系电话:15729336710
审核咨询机构:宁夏中耀环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贾文波
联系电话:18295415040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27日
公众可以通过电话、传真、书信、电子邮件、填写公众参与调查表等多种方式向本公司提出意见和建议。
回复
收藏
分享
列表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