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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众鑫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选址位于庄河市鞍子山乡黄柏树村,占地面积28414.2m²,总建筑面积25434.88m²,主要建筑有屠宰加工车间、冷藏库、综合楼、仓库、锅炉房及污水处理站等,主要从事肉鸡的收购、屠宰、深加工、销售,年屠宰量为1000万只肉鸡;现有职工350人,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2024年12月17日,辽宁省生态环境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布2024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辽环函〔2024〕259号),大连众鑫食品有限公司被纳入2024年度辽宁省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在此情况下,大连众鑫食品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本轮为第一次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2025年1月,大连众鑫食品有限公司正式启动清洁生产审核,2025年10月完成审核报告编制,2025年12月5日,大连市生态环境环境局固体废物与化学品处(工业环境保护处)组织专家对大连鑫众食品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评估报告进行评审。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共产生了5项清洁生产方案,其中4项无/低费方案、1项中/高费方案。5项清洁生产方案已全部实时完成。
本轮清洁生产审核总投资共计20.2万元,中/高费方案20万元,低费方案0.2万元。方案全部实施后可获经济效益9600元/年,每年可年节约用电12000kWh,节约用水180t,产生了一定的经济效益、显著的环境效益,实现了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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