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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觉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宁夏翔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 38 号)以及《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宁环发〔2025〕74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将以下内容进行公示。
(一)企业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宁夏翔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庄林生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平罗县太沙工业园区亲水大道11号
中心经纬度:东经106°47′51.08″,北纬38°90′22.93″
所属行业类别:煤炭加工-其他煤炭加工
投产时间:2004年6月8日
企业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徐旭东 13995023396
建设情况:公司主要生产装置包括:原料烘干设备、配煤设备、磨粉设备、压块成型设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直立式炭化炉、炭化料烘干破碎筛分设备、斯列普式活化炉、成品料破碎筛分设备等。同时配套有维修车间、化验室、锅炉房及办公、生活设施等辅助生产车间和设施。
主要产品有煤质压块活性炭、粉炭,副产品低温焦油等。
(二)主要有毒有害物质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有:低温焦油。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经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审批后,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合规处置,不排放到外环境中。2023年末低温煤焦油库存为100.64t,2024年产量为41t,第三方处置量为72.32t,年末库存为69.32t。年末库存的量主要为历年低温焦油入库时带入焦油储罐内的水,已于2024年底经环保部门同意处理归零。
(三)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产生及处置
公司涉及的废气主要包括:碳化车间炭化料烘干时煤气经焚烧炉燃烧后产生的废气、活化炉尾气经余热锅炉燃烧后产生的废气。上述的废气均经布袋除尘器除尘后,通过脱硫塔处理达标排放。废气按照《煤质活性炭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4/819-2024)合规达标排放,排放指标为:颗粒物:30mg/m3、SO2:200mg/m3、氮氧化物:200mg/m3。
在封闭的原料库房内设置雾炮喷淋酒水抑尘,其他主要扬尘场所均设置袋式除尘器,收集的除尘粉用于成型车间生产使用。
2.废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
在废水处理方面: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无产生废水,公司建有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公司与森诺特(宁夏)环保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运维协议,专门用于处理公司的生活污水。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合规达标排放,排放指标为:COD:100mg/L,氨氮:25mg/L。
处理达标后的生活污水一部分用于厂区绿化和道路洒水降尘,一部分用于生产使用,冬季则排污园区的污水处理厂处置。
公司建有540m3的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沉淀后经提升泵送至1000m3的消防水罐,用于消防备用及生产补充用水。
3.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情况
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物有:炭化料筛下粉及除尘粉;公司收集的炭化料筛下粉及除尘粉送回成型车间作为生产原料使用。
(四)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环保过程管理不松懈
公司设置安环部,设有专职安环员,各车间设有兼职安环员,全天候、多维度实时监控公司的环保设备设施运行情况,落实好环保过程管控,确保环保设施稳定运行不断提升环保过程管理水平以及污染防控水平。
2.应急能力稳步提升
公司不断完善组织结构,环保制度齐全,明确了职责划分,建立了考核细则和应急预案体系。编制了《宁夏翔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送石嘴山市平罗县生态环境分局备案审核通过。同时制定年度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如实总结演练短板和不足,全面提升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宁夏翔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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