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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管委会生态环境局发布的《关于开展2025年危险废物单位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通知》文件,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被列为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需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于2025年11月初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要求现将公司下列信息予以公示: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行业类别:化学农药制造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宁夏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化工新材料园区光伏路006号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吴克崇
二、企业审核前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气
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于生产车间、高盐水处理车间、储罐区、产品干燥车间、焚烧处置中心等区域。其中含尘废气经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无机酸碱废气由两级碱洗+两级水洗处理;低浓度有机废气及部分含氯有机废气采用二级水吸收+二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高浓有机废气经车间喷淋预处理后汇入RTO装置经预处理后进入RTO焚烧处理;废气脱硝根据污染物不同,分别选择喷淋、低氮燃烧以及SNCR处理;液中焚烧系统采用湿法脱酸,固废焚烧系统采用干法脱酸+湿法脱酸技术;恶臭气体选用吸收、冷凝法和燃烧法来去除。
企业废气污染物排放分别符合以下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恶臭(异味)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1025-2016)。
2、废水
废水包括各装置及生产设施排水,其中高盐废水送往高盐水处理车间进行资源化利用,其他工艺废水、高盐水车间蒸发废水、喷淋塔排水及生活污水等废水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置最终进入污水处理站处置。排放的废水符合《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以及《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等标准。
3、固体废物
企业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厂内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等,危险废物包括废活性炭、蒸馏釜残、过滤废渣、焚烧飞灰和炉渣等。严格按照要求对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处置。
三、提出意见及建议的方式和期限
1、公示期限
2025年12月2日至2025年12月16日(共10个工作日),公众可在本项目公示之日起10工作日内以实名方式向宁夏一帆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提出书面意见。
2、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15595395509
电子邮件:wt0513@fox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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