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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清洁生产促进法》和《清洁生产审核办法》,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内容。
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冀环办字函[2025]141号),河北辛集天玉玻璃有限责任公司为“双有”企业,应在本年度开展清洁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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