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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污水处理与水循环(东)中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结合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兰州新区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等文件要求,我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环境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污水处理与水循环(东)中心位于兰州新区纬十六路54号,东中心设计处理规模为2万m3/d,负责处理兰州现代职业学院和兰州石化职业技术大学(新区校区)、甘肃财贸职业学院、甘肃政法大学(新区校区)、甘肃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甘肃卫生职业学院(新区校区)、兰州信息技术学院、甘肃东方工业中等专业学校和文曲湖景园住宅小区的生活排水。
二、主要污染物来源情况及达标情况
废气:东中心大气污染物发生源主要是格栅沉砂除脂一体机、脱泥间,污染物以NH3和H2S为主,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排放。根据甘肃联合检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出具的监测报告(NO:GSUNT24356501),厂界无组织氨、硫化氢、甲烷、臭气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4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废水:东中心污水处理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包括职工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污泥浓缩上清液及滤液等。职工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管网收集以后全部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系统。根据甘肃联合检测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于2024年12月21日出具的监测报告(NO:GSUNT24356401),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栅渣、沉砂、沉淀池污泥以及职工生活垃圾。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以后拉运至环卫部门指定的地点堆放,栅渣、沉砂、沉淀池污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运输至兰州红狮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焚烧。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来自尾水在线监测系统产生的废液。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甘肃龙盛绿城生态环保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噪声按《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执行,昼间标准为60dB(A),夜间标准为50dB(A)。根据监测报告企业厂界昼间噪声稳定达标。
三、总量达标情况
表1 总量达标情况
污染物名称 | 排污许可总量 | 2024年度实际排放 | 是否超标 |
CODcr | 365.00 | 92.19 | 否 |
氨氮 | 47.48 | 7.95 | 否 |
总氮(以N计) | 109.50 | 36.92 | 否 |
总磷(以P计) | 3.65 | 0.93 | 否 |
四、企业环保守法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保和清洁生产各项政策,积极推行环境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意识。公司坚持依法进行排污申报,按时交纳年度排污费。公司在2025年生产运行过程中,未受到过环境管理部门的环保行政处罚,亦不存在环境纠纷、环保诉求信访或上访,以及其它环保违法、违规行为。
企业名称:兰州新区职教园区A区污水处理与水循环(东)中心
公司法人:黄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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