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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清洁生产南核办法》和《内 蒙古自治区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南核企业名单的通知》规定,根河市比利亚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双有(重金属)类”企业。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规定,对企业名称、法人代表、企业所在地址、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等信身进行公布。
使用有毒有害物质情况:黑药、黄药
排放重全属物质情况:铅及其化合物,锌及其化合物
危险废物:废矿物油
作者(海bing ,已修改2次), 最新修改于2025-10-15 1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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