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2025年9月11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公布2025年第二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宁环发〔2025〕74号),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列入2025年第二批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因此我公司主动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公司基本情况及生产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临河发电分公司
行业类别:火力发电
地址:宁夏灵武市临河镇二道沟村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有组织废气主要为3台350MW超临界直接空冷燃煤机组产生的烟气,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3台机组均采用配高频电源的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除尘,除尘效率>99.87%,脱硝采用低氮燃烧器+SCR(2+1)工艺,脱硝效率>80%;1#、2#机组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双塔串联工艺,脱硫效率>99.56%;3#机组脱硫采用石灰石-石膏湿法工艺(吸塔采用U形方塔,前塔为液柱塔,后塔为喷淋塔,两塔串联中间由浆池连通)脱硫效率>99.45%。3台机组锅炉烟气经过除尘、脱硫、脱硝后,采用一座210m高三管集束烟囱排放。3台机组烟囱排放口处各设置一套烟气污染源自行连续监测系统,实现污染物排放监控。无组织排放废气主要为颗粒物、氨、非甲烷总烃,厂区采用全封闭储煤仓,煤仓内设置洒水喷雾降尘设施,卸煤沟设置洒水装置等。
2.废水:废水包括工业废水、雨水回用水、输煤系统冲洗水、生活污水等,采用分散处理和集中处理相结合、清污分流的方法,实施统筹的水务管理,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无废水排放。
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汽轮机、发电机、引风机、一次风机、磨煤机、碎煤机、冷却塔、变压器等设备。采取室内布置,建筑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降噪。
4.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主要为粉煤灰、炉渣、脱硫石膏,大部分进行综合利用,少部分贮存在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统一建设的渣场内。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废脱硝催化剂,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
三、联系方式
电话:王丹 18095134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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