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要求,同时为切实改善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5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青岛理工大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青岛大任龙泉水务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林海舰
3.企业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区青威路黄家西流北、天井山一路西
4.企业生产规模:污水处理规模为6万m3/d。
5.主要原辅料:絮凝剂、三氯化铁、复合碳源、液氧、次氯酸钠、磁粉等。
6.主要污染物:废气(臭气浓度、氨、硫化氢)、废水(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固废(栅渣、沉砂、生活垃圾、污泥、废油、实验室残液等)。
7.主要环保设施:
1)一期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初沉池+MSBR生物反应池+高效沉淀池+滤布滤池+臭氧接触池”;扩建工程污水处理工艺采用“预处理+初沉池+多段A/O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深床反硝化滤池+臭氧-次氯酸钠接触池”工艺。
2)一期工程废气经“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处理;扩建工程废气经“全过程生物除臭+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处理。
二、排污情况
1.废气:项目污水预处理和污泥脱水机房等产臭区域封闭设置,负压抽气。一期工程废气经“化学洗涤+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口编号DA002)排放;扩建工程废气经“全过程生物除臭+带化学预处理的生物滤池除臭”处理,处理后废气分别通过22m高排气筒(排放口编号DA001)排放。
2.废水:项目接收的废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尾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IV类标准(即CODCr≤30mg/L、BOD5≤6mg/L、SS≤10mg/L、NH3-N≤1.5(2)mg/L、TP≤0.3mg/L),TN按照山东省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TN≤10(12)mg/L;其他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固废:脱水后污泥外运至山东清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干化焚烧处置;危险废物委托烟台新世纪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栅渣、沉砂以及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置。
三、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公司已制定突发环境事件预案,并报送至青岛市生态环境局即墨分局备案,备案号:370215-2024-009-L。公司依法采取了各项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近几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件。
四、排污许可落实情况
公司于2024年1月29号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
91370282MA3U300Q9Y001V。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青岛大任龙泉水务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一
联系电话:0532-85555190
咨询单位:青岛理工大学创新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老师
联系方式:13964831607
青岛大任龙泉水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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