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自觉履行保护环境的义务,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国家相关法规以及标准等要求,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生产情况,制定环境信息公示内容。
2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列》、《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程序的规定》(环发[2005]15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60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文件。
3 环境信息公开内容
3.1基础信息
公司名称:山东裕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孙振林
地理位置:山东省龙口市龙港街道王格庄村
所属行业: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新能源汽车生产测试设备销售;建筑防水卷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金属制品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金属材料销售;电线、电缆经营;建筑材料销售;橡胶制品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3.2 主要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
制芯废气由磷酸净化塔喷淋+15m高排气筒P1排放;熔炼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2排放;抛丸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3排放;浇铸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4排放;混砂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2根15m高排气筒P5、P6排放;机加工废气由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7排放;清洗、喷漆、烘干废气由活性炭+过滤棉+二级活性炭
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8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由15m高排气筒P9、P10排放;熔炼、砂处理、斗提、浇铸工序废气由旋风+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P11排放。全自动静压造型线中的推箱、振动落砂、清理工序废气由集气罩+旋风+布袋除尘器+15m高排气筒P12排放。
(2)废水: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机排浓水一同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总排口废水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关排放标准。
(3)噪声:
企业噪声排放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
企业固体废物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
企业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铁屑、浇冒口、废砂、磁选残铁、炉渣、除尘器收尘、地面降尘、废包装。
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液压油、清洗槽渣、废酸液、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废过滤棉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3.3企业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我公司已按照相关要求编制了突发环境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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