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国家环保部2016第38号令《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规定,现向公众公示公司清洁生产基本情况和产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长海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
企业地址:吴忠市盐池县大水坑镇东风村
企业主要产品及规模:主要建设联合站1座、转注站2座、增站8座、铺设集油管线77.1km以及其他辅助设施。
主要产污环节:加热炉燃烧废气;废水主要为原油生产加工过程产生的采出水和职工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生产和采出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油泥、清水处理系统更换产生的废弃滤料,以及站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主要环保设施:史一联建设1套处理规模为2000m3/d采出水处理工艺,采用一级沉降除油工艺对采出水进行处理,各其他各站点产生采出水通过污水管网输送至史一联进行处理;史二转建设1套处理规模为1000m3/d清水处理工艺,均采用二级过滤处理工艺,即纤维球过滤+PE烧结管过滤;史一联建设有危险废物暂存间1座,污泥池2座,20m3污泥回收罐1座,污泥处理间1座,配备带式压滤机,60m3、8m3污油箱各1个。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废气:本项目各站场加热炉以伴生气为燃料,燃烧废由15m高排气筒排放,烟尘排放浓度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表2中加热炉中非金属加热炉二级标准(烟尘:200mg/m3);
废水:本项目采出水经污水管网输送至史一联合站采出水处理系统,经处理后水质达到《长庆油田采出水回注技术指标》(Q/SYCQ3675-2016)指标要求(pH:6.5~9、石油类≤80mg/L、悬浮物≤80mg/L、硫化物≤2.0mg/L)后回注地下油层,不外排。
固体废物: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原油生产和采出水处理过程产生的油泥、清水处理系统更换产生的废弃滤料,以及站场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等。
本项目油泥属危险废物,沉降罐油泥委托宁夏胜宝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清理并处置,采出水处理系统油泥进入污泥池,经压滤脱水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宁夏胜宝能源有限公司定期进行处置。
本项目史二转清水处理系统过滤装置例行进行维修更换产生的废弃滤料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长庆油田分公司长海石油合作开发项目经理部
联系人:吴志辉
联系电话:189953638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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