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依据《关于公布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宁夏常晟药业有限公司为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现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生产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法定代表人:陈健龙
主要负责人:董安粉
生产经营地址:宁夏吴忠市太阳山开发区
生产规模:年产1000吨噻唑;年产400 吨 N-(4-氟苯胺)-2-羟基-N-异丙基乙酰胺、300 吨 4-甲基-5-噻唑乙醇、400 吨 2-甲砜基-5-三氟甲基-1,3,4-噻二唑。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1.废气:
公司共有9个有组织排放口,污染物为:加成反应废气、加成工段干燥废气、环合反应废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环合工段干燥废气产生的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三车间尾气、四车间尾气、二车间尾气、污水站尾气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燃气锅炉尾气(已报停)产生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
2.废水:
公司共有1个废水排放口,为DW001总排口,其中污染物为五日生化需氧量、氰化物、挥发酚、甲醇、1,1-二氯乙烷、甲苯、二甲苯、悬浮物、石油类。
3.固体废物
公司固体废物包含一般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体废物为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园区环卫站统一拉运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库,定期交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胡亚军
联系电话:1399523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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