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要求,我公司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清洁生产审核前情况公示一览表
企业名称 |
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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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
山东省日照市莒县浮来山街道坝田路909号 |
邮政编码 |
276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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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彭勇 |
填表人 |
崔万安 |
电 话 |
13290162886 |
所属行业 |
生物质能-生活垃圾焚烧发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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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有毒有害原材料、辅料名称、用量及用途说明 |
莒县光大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有毒有害原辅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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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放有毒有害物质名称及排放情况说明 |
废气: 2024年开展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氯化氢、颗粒物、一氧化碳、镉及其化合物、铬及其化合物、汞及其化合物、铅及其化合物、砷及其化合物、二噁英检测,检测结果均低于《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生活垃圾焚烧炉排放烟气中污染物限值,达标排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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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理情况说明 |
危险废物: 螯合后飞灰:2024年产生量7245.18吨,处置量7245.18吨,按属地要求全部运至莒县九莲固废处置有限公司进行安全填埋。 2024年产生的零星危废(废润滑油、废油桶、废布袋、废油漆桶、实验室废液、废药瓶、废包装物)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运输至光大绿色环保危废处置(临沭)有限公司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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噪声情况说明 |
主要来源于设备启停及设备运行操作过程中产生,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振,隔声罩,消声器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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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说明 |
已编制应急预案,落实防控措施。备案编号:371122-2024-137-L。 |
公示时间:2025年7月
作者(138****4415,已修改1次), 最新修改于2025-07-2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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