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现将山东高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事宜公告如下:
单位名称:山东高特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强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冯家庄村南1200米
排放污染物名称:
废气:硫酸雾、氨。
废水:生产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生活污水。
危险废物:废包装袋、除杂滤饼及废滤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钒渣包装袋及生活垃圾。
污染物控制措施:
废气:硫酸雾、氨为无组织排放,通过密闭贮存、密闭管道输送、液面底部投料等方式减少排放。
废水:生产废水、地面及设备冲洗水通过运输车辆运至蓝洁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生活污水排入化粪池定期清掏。
固废:一般固体废物外售处理,废机油、废机油桶、废钒渣包装袋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公示时间:2025年7月22日
联系方式:572105215@qq.com/15553367556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