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一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
依据《关于公布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确定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为2025年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现按法律法规规定向公众公示我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生产情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一、企业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区A区
行业类别:铝冶炼,锅炉
生产经营场所地址: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临河综合工业园区A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潘忠宝
宁夏广银铝业有限公司设计产量为年产铝及铝合金锭429449t。(年产30万吨铝合金圆铸锭)。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
项目 | 产污环节 | 主要污染物 | 治理措施 |
废气 | 熔铝炉 | 烟尘、SO2、NOX | 整个铸造车间有20台熔铝炉,1#~8#熔铝炉产生的废气由1#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0m高排气筒(H1)排放;9#~20#熔铝炉产生的废气由3#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3m高排气筒排(H3)放 |
打灰机 | 烟尘、SO2、NOX | 熔铝炉铝灰分离产生的废气由2#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一根20m高排气筒(H2)排放 | |
均质炉 | 烟尘、SO2、NOX | 4台天然气均质炉燃烧后废气经21.5米排气筒排入大气 | |
扒渣 | 烟尘 | 排气扇 | |
锅炉 | 烟尘、SO2、NOX、烟气黑度 | 生活区0.7MW、办公区0.47MW锅炉采用天然气+10m高排气筒(H8、H9d) | |
废水 | 循环水 | TDS | 依托4个循环冷却水池循环使用不外排处理 |
生活污水 | CODcr、BOD5、SS、NH3-N | 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沉淀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的三级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 | |
噪声 | 生产设备 | 等效连续A声级 | 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及建筑隔声措施等方式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
本项目固废具体情况见下表。
序号 | 固体废物类别 | 固体废物名称 | 代码 | 产生环节 | 去向 | 备注 |
1 | 危险废物 | 电解铝铝液转移、精炼、合金化、铸造过程熔体表面产生的铝灰渣,以及回收铝过程产生的盐渣和二次铝灰 | HW48321-024-48 | 金属熔炼(化)单元 | 自行贮存,委托利用 | 滤渣及熔铝渣经过打灰机进行铝灰及铝水分离,暂存于1#危废暂存库 |
2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SW59 | 金属熔炼(化)单元 | 自行利用 | 铝屑、边角料全部回用入炉熔炼,不贮存。 |
3 | 危险废物 | 铝灰热回收铝过程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铝冶炼和再生过程烟气(包括:再生铝熔炼烟气、铝液熔体净化、除杂、合金化、铸造烟气)处理集(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 | HW48321-034-48 | 金属熔炼(化)单元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粉尘暂存于1#危废暂存库 |
4 | 危险废物 |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 HW49900-041-49 | 公用单元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设备管道防腐产生的废油漆桶,暂存于2#危废暂存库 |
5 | 危险废物 | 使用碱溶液进行碱性清洗、图形显影产生的废碱液 | HW35900-356-35 | 公用单元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实验室自检产生的废碱液暂存于2#危废库房 |
6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其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 | SW59 | 金属熔炼(化)单元 | 委托处置 | 循环水池沉渣,产生后直接交由相关单位处置,不贮存。 |
7 | 危险废物 | 其他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及沾染矿物油的废弃包装物 | HW08900-249-08 | 金属熔炼(化)单元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废机油及空桶暂存于2#危废库房 |
8 | 危险废物 | 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 | HW49900-041-49 | 金属熔炼(化)单元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沾染铝灰除尘布袋暂存于危废暂存库1# |
9 | 危险废物 | 生产、研究、开发、教学、环境检测(监测)活动中,化学和生物实验室(不包含感染性医学实验室及医疗机构化验室)产生的含氰、氟、重金属无机废液及无机废液处理产生的残渣、残液,含矿物油、有机溶剂、甲醛有机废液,废酸、废碱,具有危险特性的残留样品,以及沾染上述物质的一次性实验用品(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废弃的烧杯、量器、漏斗等实验室用品)、包装物(不包括按实验室管理要求进行清洗后的试剂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等 | HW49900-047-49 | 公用单元 | 自行贮存,委托处置 | 污水站在线设备检测产生的废液,暂存于2#危废暂存库 |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新宁
联系电话:15909613228
0/1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