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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的公示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及阿克苏地区生态环境局下发的《关于征求地区“十四五”期间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意见的通知》相关文件要求,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公司”)列入强制性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名单。为切实改善我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提升经济效益,降低能源消耗,减少污染物排放,响应环保政策要求,我公司自2024年7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的要求,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2 、法人代表:任勇强
3 、建设地点:阿克苏地区拜城县境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新疆拜城重化工工业园,中心坐标为北纬41°43′55.198″,81°39′22.823″。
4 、所属行业:C2520 炼焦
5 、设计生产规模:年产130万吨焦化装置干熄焦
二、使用有毒有害原料信息
序号 | 主要有毒有害物质名称 | 数量(t) | 用途 |
1 | 焦炉煤气 | 7005 | 副产品 |
三、主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信息(2024 年)
序号 | 主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种类 | 污染因子 | 排放量(t/a) |
1 | 废气 | SO2 | 27.39 |
2 | 颗粒物 | 37.1 |
四、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本项目焦化装置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2014年6月试生产。本项目产生的焦油渣、洗油再生渣、沥青渣及污水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废物掺入炼焦原料煤中焚烧处置。
五、环境风险防范措施落实情况
按照环评要求厂区设有一座应急水池,容积为5000m3(30m×33m×5m)的事故应急池及配套泵、管线,收集生产装置发生重大事故进行事故应急处理时产生的大量含酚、氰等的废水及焦油类废液,并将收集后的废液废水处理后方可回用。编制了《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预案就环境风险源与环境风险评价、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与预警、信息报告与通报、应急响应与措施、应急终止、应急监测、后置处理、应急培训与演练、奖惩、保障措施等进行了完善规定。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新疆金晖兆丰焦化有限公司
联系人:吾买江·阿力木
联系电话:16609950766
咨询单位:新疆清风朗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丁鹏程
联系电话:13201252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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