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西峰采油一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环境信息公告
为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关于深入推进重点企业清洁生产的通知》(环发[2010]54号)精神,推进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5年7月1日),结合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甘肃省省级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4〕11号)文件的要求,西峰采油一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西峰采油一区环境信息进行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西峰采油一区隶属于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是集油气勘探、开发、集输处理为一体的单位。
二、主要污染物来源情况及达标情况
1、废水主要为采出水,西峰采油一区开发所产生的油水混合物经集输流程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标后全部回注。生活污水经处理后《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2020)中城市绿化用水水质标准达标用于站内周围防尘绿化,生活污水不外排。
2、西峰采油一区主要产生的废气为采出液处理、原油储罐和原油三相分离系统产生的无组织非甲烷总烃和原油三相分离系统加热炉产生的有组织废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NOx、SO2、烟尘、非甲烷总烃等。
西峰采油一区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有53个,去部位各站点的加热炉,一伴生气为燃料,烟气通过烟囱排入大气,主要污染物NOX、颗粒物、SO2。主要无组织废气来源于采出液处理、原油储罐和原油三相分离系统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原油储罐区原油储罐大小呼吸产生的非甲烷总烃。
3、固体废弃物:危险废弃物有含油污泥、含油沾染物,危废库暂存 + 交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目前西峰采油一区有西47井场油泥暂存点、西347-349油泥暂存点,用于集中收集及处理含油废物。
4、噪声来自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机械噪声,如输油泵、污油泵、注水泵、采出水回注泵等。源强大约在 80~110dB(A)之间。
三、 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根据陕西中测检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第四季度监测报告,53个有组织废气排放口排放的废气污染物颗粒物、SO2、NOx、黑度排放符合《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NOx:200mg/m3,烟尘:20 mg/m3、二氧化硫:50mg/m3、黑度≤1级标准限值,废气污染物能够稳定达标排放。
根据2024年11月郑州德析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界内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各站场厂界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8-2020)油气集中处理站边界污染物控制要求。
废水:采出水经各场站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全部进行回注,无外排。监测结果表明,回注水满足《陇东油田采出水处理水质指标及分析方法》(Q/SY CQ 08011-2022)标准限值,全部回注油层。
噪声:根据陕西恒信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2024年第四季度检测报告,各站点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限值要求(昼间60dB(A,夜间50dB(A)。
四、企业环保守法情况
我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国家环保和清洁生产各项政策,积极推行环境管理,形成较为完善的环境管理意识,在此次清洁生产审核过程中,环保意识会更进一步加强。
企业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采油厂西峰采油一区
企业法人代表:张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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