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应当在名单公布后1个月内,在当地主要媒体、企业官方网站或采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布企业相关信息,现将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企业名称:江苏涵润汽车电子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吉英存
企业所在地址:南通市崇川区科达路66号
排放污染物名称:
废气: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废水:pH值、COD、SS、NH3-N、TP、TN
排放方式:
废气:生产废气经活性炭吸附+二次过滤设施处理后通过1#、2#、3#、4#、5#排气筒排放;危废仓库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危废仓库排气筒排放;
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污水管网后接管南通市东港排水有限公司集中处理,尾水排入长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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