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四湖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属于食品加工加工行业,公司属于《2024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2024〕鲁环字48号》中规定的“第三类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公司自2024年5月1至2025年4月,历时11个月完成了本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山东南四湖湖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共提出并实施清洁生产方案5个,已经实施完成了无费方案1个,低费方案2个,中费方案1个,高费方案1个,方案总投资69.3万元,获得经济效益82.06万元,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其中:1)节电0.2万kWh/a;2)节水90m³/a; 3)减排废水90m³/a;4)减排COD0.026t/a;5)减排氨氮0.0006t/a; 6)节省人工3人;7)提高产品保质期。
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企业的体会如下:
1、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推动了企业管理水平的提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效益。
2、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可帮助企业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发展生产、削减废物产生量的方案。
3、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提高了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
4、通过本次清洁生产审核,改变了企业仅靠末端治理来减少污染的错误认识,理解了依靠清洁生产不仅可有效地削减污染负荷,而且也具有十分明显的经济效益。
5、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公司以科学管理、改进控制和技术工艺改造为主要着手点,通过节约原辅材料、改进生产工艺、利用清洁的能源,减少了污染物排放量,提高了生产效率,达到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双赢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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