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布
根据2025年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5]465号),内蒙古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我公司属于该办法中第八条第(三)款: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我公司自2025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内蒙古兴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及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以下信息:
1、企业名称:内蒙古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刘长志
3、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扎哈淖尔工业园区
4、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及用途
我公司主要涉及原辅料为废铝灰铝渣、电解槽废渣、漂白粉(次氯酸钙)、盐酸、氢氧化钙,设计年处理6万吨危险废物,其中年处理废铝灰铝渣3万吨,电解槽大修渣3万吨。
主要涉及有毒有害原料为废铝灰铝渣和电解槽废渣,2024年度,共接收废铝灰铝渣17955.638吨,处置16879.696吨;电解槽废渣2982.24吨,处置0吨。
5、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主要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为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吨袋、除尘灰等危险废物及废气有组织排放中包含的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氟化物。
根据2024年11月由内蒙古绿美佳环境职业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内蒙古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4季度自行监测报告数据显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25.3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28kg/h;氟化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56mg/m3,最大排放速率为0.018kg/h,满足相应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6、危险废物的产生及处置情况
除尘灰回用自有生产线进行无害化处置,24年期末实际未产生废吨袋。
7、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按排污许可证每年进行例行监测,保证达标排放,完成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并完成备案。
企业已编制《内蒙古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备案。备案编号为:150526-2024-12-L
8、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内蒙古天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长志
联系电话:18648597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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