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6年修订)、《清洁生产审核办法》(2016年)及《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湖北省2025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知》,我公司为了提高资源和能源利用率,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自2025年5月全面启动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现将我公司企业基本情况等信息向公众公示,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沙洋江汉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王志诚
企业所在地址:沙洋经济开发区汉津大道255号
生产规模:年产5万吨工业甲醛溶液项目
主要原辅材料:
甲醇、空气、水蒸气等。
二、污染物产生及排放情况
(1)废气
焚烧炉尾气:甲醛、挥发性有机物经焚烧炉燃烧处理达标后经15m排气筒高空排放。
(2)废水
公司排水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雨水口收集、雨水明管汇集后,接市政雨水管网;办公生活废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与生产废水进入厂区污水收集池沉淀预处理,出水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1-2015)排放标准及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污水管输送至沙洋县城市工业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尾水排入西荆河。
(3)噪声
设备选型时采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尽量安置在车间内,并安装基础减振设施,同时对门窗密闭隔音。通过采取各项降噪措施,厂界噪声能够满足标准要求。
(4)固废
公司固废主要为一般固废银催化剂,定期委托厂家更换并回收。
(三)污染源监测
公司委托第三方进行全厂污染源监测,从2023年全年至2025年第一季度污染源监测结果可知:公司全部污染物排放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污染物总量在排污许可容许总量内。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旭华
联系电话:0724-856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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