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5年4月15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的《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5]465号),内蒙古腾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需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环境保护部第38号令),我公司属于该办法中第八条第(三)款: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我公司自2025年5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委托内蒙古兴晨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对审核工作进行技术方法指导。现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八条及十一条的要求公布以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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