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大川活塞有限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公示
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颁发的《关于下达2025年度山东省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鲁环字〔2025〕26 号)文件要求,同时为切实改善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减少污染物排放,结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我公司自2025年4月开始全面启动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山东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示我公司审核前企业基本情况和产污排污状况,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一、企业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龙口市大川活塞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解秀卿
3.企业地址:山东省龙口市中村镇 烟潍公路龙化站南侧
4.企业生产规模:铝合金活塞、连杆、曲轴箱和油缸,生产能力为 1400t/a。
5.主要原辅材料:铝锭、硅、铜、镍、镁、锰、变质剂、覆膜砂、金属清洗剂、清渣剂等
6.主要污染物:废气(颗粒物、VOCs、硫酸雾、铬酸雾、氮氧化物等)、废水(pH、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氨氮、悬浮物)、固废(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液压油、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油、废切削液、表面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泥、镀锡槽渣、硝酸酸洗废渣、钝化槽渣和滤芯氧化槽渣、硫酸酸洗废渣、微弧槽渣、除尘塔喷淋塔废渣、表面处理车间制水设备废弃渗透膜等)
等)
7.主要环保设施:除尘装置、碱液喷淋塔等
二、排污情况:
1.废气:铸造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VOCs、颗粒物,废气经过大面积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外除尘喷淋塔和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清洗车间产生的废气主要为 VOCs ,废气经过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内的活性炭装置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 15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表面处理车间废气主要为氮氧化物、铬酸雾、硫酸雾,废气经过大面积半封闭集气罩收集后通过管道输送至车间外碱液喷淋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 15 米高排气筒高空排放;抛丸废气经过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铝渣暂存车间废气经除尘装置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含清洗车间废水和表面处理车间废水,表面处理车间废水经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再经制水设备处理后循环使用,每 3 年清理一次循环废水,浓缩废液清理量约为 2m3 /a,切削液循环使用,废切削液产生量为 1.2 m3 /a,作为危废单独存储委托处理;淬火池补充水全部蒸发损耗;废气处理设施喷淋废液排入表面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处理,无外排;清洗车间清洗废水产生量为 15.9m3 /a,经过滤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生活污水产生量为1680m3 /a,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综合污水处理站处理,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水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02)表 1 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喷洒,无外排;绿化用水全部蒸发损耗,不外排;厂区内制水设备纯水制备产生的浓水和雨水通过清净下水管道直接排放。
3.固废:本项目固废主要是机加工产生的废机油、废液压油、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油、废切削液、表面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泥、镀锡槽渣、硝酸酸洗废渣、钝化槽渣和滤芯氧化槽渣、硫酸酸洗废渣、微弧槽渣、除尘塔喷淋塔废渣、表面处理车间制水设备废弃渗透膜、表面处理车间制水系统每三年处理一次浓缩废液、铝渣、废砂、下脚料、厂区制水设备渗透膜、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泥以及办公、生活垃圾。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切削液、综合污水处理站废油、表面处理车间污水处理站污泥、硫酸酸洗废渣、硝酸酸洗废渣、镀锡槽渣、钝化槽渣和滤芯、氧化槽渣、微弧槽渣、除尘塔喷淋塔废液、表面处理车间制水设备废弃渗透膜、表面处理车间制水系统每三年处理一次浓缩废液等,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机加工产生的下脚料,收集后回用于生产;铸造产生的铝渣外卖;制芯产生的废砂,由厂家回收;化粪池污泥、职工生活垃圾、综合污水处理站污泥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所有固体废物均得到有效处置。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龙口市大川活塞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1388465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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