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和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内发改环资字〔2025〕46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予以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现将企业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企业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内蒙古上海庙发电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623065046990A)。
法人代表:贾明
企业所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上海庙镇。
建设规模:主要建成2台2935t/h超超临界参数变压直流π型锅炉,2台1000MW超超临界间接空冷凝汽式汽轮机组,2台1000MW水-氢-氢冷却发电机组。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器和SCR脱硝+三室五电场低低温静电除尘+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处理。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本工程所产生的危险废物包括SCR脱硝废催化剂、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SCR脱硝催化剂预计5年更换一次,更换时产生废催化剂,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置;检修维护过程中产生的废矿物油,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厂内UPS等使用更换废铅酸蓄电池,产生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产生时暂存于国电双维电厂危废暂存间,暂存期间严格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的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并及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1)环境空气:主要大气污染源为锅炉烟气、粉仓粉尘、煤仓间粉尘、碎煤机室粉尘。采取相关措施后均能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工业废水及生活污水依托国电双维电厂废水处理设施,经处理达标后全部回用不外排。工业废水处理装置出水水质监测结果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24)中工艺与产品用水标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出水监测因子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 (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限值。
声环境影响: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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