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仆寺旗丰泰矿业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公示
太仆寺旗丰泰矿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李明洋。公司位于锡林郭勒盟太仆寺旗宝昌镇北偏东23公里处。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公布的《关于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太仆寺旗丰泰矿业有限公司被确定为2025年度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本企业属于名单中的“双有(重金属)”类型企业,即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
本公司在生产中涉及的需重点审核的年采选矿石量22万t,年产铅精矿5236t/a(Pb品位60%)、含Pb金属3142t,回收率86%;年产尾矿20.9616万t/a,其中Pb含量460.5t/a。
依据竣工验收检测、委托第三方监测报告,项目对水质、土壤、大气等的环境影响均符合相关标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为废机油,公司建有符合规定的危废暂存间,并与有资质的单位签订了危废处理协议,定期对危废回收处理。同时,公司按照要求制定了《太仆寺旗丰泰矿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本公司各级领导深刻认识到在本行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现已成立清洁生产审核领导小组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小组,并明确小组人员的职责。同时已于2025年4月委托内蒙古信中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协助企业开展本轮清洁生产审核,自委托以来,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环境保护部颁发的《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的基础上签订了委托合同。接受委托后,咨询机构已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本次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公示单位:太仆寺旗丰泰矿业有限公司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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