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磐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磐鸿新材料”)位于开封市祥符区宏达大道北段1号宏达集团院内,占地面积约24亩,设计年产1500吨高品位氧化锌(颗粒)及500吨高纯氧化锌(粉)。
1、审核成效
企业根据《河南省清洁生产审核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和精神,于2024年3月开始开展第一轮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并于2024年8月通过清洁生产评估工作。本轮清洁生产市核共产生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17个,其中无/低费方案15个,中/高费方案2个产生的效益如下。
表1中/高费方案实施效果核定汇总表
方案类别 | 个数 | 投资(万元) | 效益核定 | |
经济效益 | 环境效益 | |||
无/低费方案 | 15 | 4.46 | 审核期间节约能源费用0.36万元/年 | 减少无组织粉尘产生 |
中/高费方案 | 2 | 23 | 审核期间节约成本费用为16.408万元 | 减排颗粒物1.8323t/a,二氧化硫0.0058t/a,氮氧化物0.0271t/a |
2、审核后污染物排放达标情况
根据河南茵泰格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2024年11月26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TG2024-1120-0101)和2024年8月5日出具检测报告(报告编号:YTG2024-0730-02),审核后,回转窑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值为:2.2mg/m3,SO2最大出口浓度值为:40mg/m3,NOx最大出口浓度为:444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标准要求。干燥收集、包装废气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排放浓度为:1.2mg/m3~1.7mg/m3,满足《无机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3-2015)表4标准要求。
燃气锅炉排气筒出口颗粒物最大出口浓度折算值为:2.6mg/m3,SO2最大出口浓度折算值为:29mg/m3,NOx最大出口浓度折算值为:7mg/m3,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2089-2021)表1燃气锅炉标准要求。
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厂界最大排放浓度为0.456mg/m3,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4066-2020)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的限值要求。
企业:河南省磐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经理 联系电话:18639777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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