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关于印发<“十四五”全国清洁生产推行方案>的通知》(发改环资〔2021〕1524号)、《关于深入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苏环办〔2021〕13号)及《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省2025年第一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要求,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企业。依据上述要求,本公司于2025年4月开展第一轮清洁生产审核工作。江苏勇龙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扬州市邗江生态环境局的关心和支持下,2025年4月起,本公司委托江苏原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技术指导,按照边审核边实施边见效的原则,有条不紊地在全厂开展了清洁生产审核工作。计划于2025年12月前完成本轮清洁生产审核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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