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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 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我是某某某 发表于 2025-04-02 1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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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甘肃省环境保护厅关干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管理工作的通知》(甘环科发[2017]22号)和《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2023年甘肃省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名单>的通知》(甘环气候发〔2023〕2号)等有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现将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相关事宜予以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一、企业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范小锋

3.企业地址:甘肃省酒泉市瓜州县柳沟工业园区

4.企业生产规模:年产2-氯-5-氯甲基噻唑1000吨

5.主要污染物:废气、废水、危险废物

6.主要原辅材料:2,3-二氯丙烯、硫氰酸钠、液氯、1,2-二氯乙烷

二、审核前排污情况(排放量、执行标准)

(一)废气

1#车间:取代反应 G1-1、静置分层 G1-2、洗涤静置分层 G1-3、二级冷冻 G1-4 工序废气 经两级冷凝+一级降膜吸收+一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氯化反应 G1-5工序废气经一级降膜吸收+一级碱喷淋处理,脱气蒸熔 G1-6、氯化阶段二级冷冻 G1-7、一级水冷 + 二级水冷G1-8、结晶 G1-9、抽滤工序 G1-10、升温溶解工序 G1-11、一级水冷+二级冷冻(二次)G1-12 工序 废气经两级冷凝+一级降膜吸收+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所有1#车间生产工艺废气通过 25m 高的排气筒 DA001 排放。

罐区废气:罐区废气经 2#车间废气处理措施(两级水吸收+两级碱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 25m 高排气筒 DA001 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采用一级冷凝+一级 10%硫酸吸收+三级水吸收 +两级活性炭+两级光催化氧化处理,处理后通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2 排放。

锅炉废气:燃煤锅炉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单碱脱硫+还原脱硝”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 DA003 排放。

危废暂存间与液氯库房废气:危废暂存间废气通过一套一级降膜吸收+一级碱喷淋处理后与液氯库房废气(设置两级碱吸收装置防泄漏备用)一起经过 15m 高排气筒 DA004 处理后排放。

根据2023年4月的自行检测数据,1#车间工艺废气、罐区废气、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间废气,经处理的废气污染物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NH3、H2S、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标准限值;锅炉废气污染物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燃煤锅炉排放标准。 厂界无组织废气各检测因子浓度值均满足《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7-2020)、《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相关标准限值要求。

许可证许可排放总量:颗粒物≤0.30吨/年,二氧化硫≤6.93吨/年,氮氧化物≤22.39吨/年,挥发性有机物≤1.176吨/年。

(二)废水

公司产生的废水主要有:1#车间生产工艺废水、尾气吸收废水、地面冲洗废水、锅炉脱硫废水、生活污水、循坏水系统及水环真空泵排水等。

1#车间生产工艺废水 W1-1、W1-2和尾气吸收废水 W1-3、脱硫废水:1#车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 COD、氨氮、总氮、SS、AOX、钠盐等,以酸性废水为主,经过 1#车间废水收集池收集后,与锅炉脱硫废水(碱性废水)一起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中和池进行酸碱调节,再进入蒸发脱盐,经过催化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然后进入厂区综合污水处理站进行后续处理。

地面冲洗水 W3-2:地面冲洗水主要污染物为 COD、SS 等,同 1#车间产生的废水一并进入蒸发浓缩除盐,经过催化氧化+混凝沉淀预处理后然后进入污水站调节池进行后续处理。

生活污水 W3-3:主要污染物为 COD、SS、BOD5、氨氮、色度等,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循环水系统排污 W3-1、水环真空泵排水 W3-4:主要污染物为 COD、SS、氨氮等,直接进入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

初期雨水:公司设置一座 100m3 的初期雨水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排入厂区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

公司厂区综合污水站采用综合调节池+厌氧池1+好氧池1+中沉池+厌氧池2+好氧池2+缺氧池+好氧池3+二沉池的处理工艺,根据2023年第二季度自行检测报告,经处理后的废水pH、COD、悬浮物、BOD5、石油类、AOX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三级标准,色度、氨氮、总氮、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 标准》(GB/T31962-2015)A 级标准限值,1,2-二氯乙烷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标准限值要求。污水站处理达标后污水最终排入柳沟煤化工产业园工业污水处理厂。

(三)危险废物

企业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蒸馏残渣、抽滤残渣、废包装袋、废水预处理工序废盐、废活性炭,上述危废委托酒泉惠茂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及甘肃禾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理处置。

执行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有关规定。

三、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

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建设过程中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其批复,落实了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针对地下水、土壤环境风险,企业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并设置3眼地下水监测井,定期开展环境监测并公开监测数据。2023~2024年度企业根据环评阶段要求定期开展地下水环境、土壤环境监测,各项监测因子指标均达标。

公司在生产运营过程中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有各工序安全操作规程,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定期进行安全环保检查并组织安全环保生产教育。公司编制有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了备案。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审核企业: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荆伟

联系电话:18053647112

咨询单位:兰州洁华环境评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把明芳

联系电话:18152059090

公示时间:2025年4月2日-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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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项目名称
    甘肃圣锦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 项目位置
    甘肃-酒泉-瓜州县
  • 公示状态
    公示结束
  • 公示有效期
    2025.04.02 - 2025.04.10
周边公示 [30] 甘肃-酒泉-瓜州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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