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市生产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发(2025}9号),我公司清洁生产审核工作于2025年3月开始启动,依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等文件相关规定,将企业相关信息予以公布,信息公开具体内容如下:
企业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碳纤维厂 |
法人代表 | 金彦江 |
企业所在地址 |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沅江路5号 |
排放污染物名称 | NOx、COD、氨氮、VOCs |
污染物排放方式 | 有组织、无组织 |
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 | NOx浓度:40mg/m3,总量:3.54t/a; |
超标及超总量情况 | 无 |
主要能源品种及消耗量 | 水9.378万吨/年、电1492.1845万千瓦时/年、蒸汽3.131万吨/年 |
单位产品能耗 | 碳纤维厂是吉林石化公司科研单位,2024年进行48K大丝束产品攻关。因此不核算产品能耗。 |
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情况 | 无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 丙烯腈,164吨/年,用于聚合单元生产聚丙烯腈纺丝液。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 无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2024年共产生危险废物32.28吨。2024年外委处置利用量32.28吨。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注:请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第十一条要求,填写以上公布信息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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