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清洁生产审核办法》及《吉林市生产环境局关于做好2025年重点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通知》(吉市环发(【2025】9号),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属于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现向公众公示本企业信息,请社会各界对我公司实施清洁生产审核的情况进行监督。
企业名称 | 吉林市凇泰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
法人代表 | 阚国权 |
企业所在地址 | 吉林市龙潭区郑州路11号 |
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 乙醛使用量32000t/a,用于生产2-丁烯醛产品的原料;氢氧化钠使用量65t/a,是反应的触媒;醋酸使用量336t/a,反应的终止剂和脱水剂; |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浓度和数量 | 公司排放有毒有害物质主要为废气,废气中主要有毒有害有乙醛,由电石厂乙醛车间进行回收,故属于零排放。 |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 2024年度危险废物产生量为44.59吨,全部委托吉林省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吉林省晴天环保科技处理中心有限公司处置。 |
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 企业制定环境应急预案并在生态环境部门备案,已落实相关环境风险防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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